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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》正式发布 到2020年,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超过90%
发布时间:2020-04-07 17:17:54
 
 

        重庆市民政局2019年11月12日发布了《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方案》),记者获悉,到2020年,重庆所有街道、社区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。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%以上,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%以上,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%。
  建设标准 
  老年人口较少社区不低于200平米
  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,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,应设置休闲娱乐区、文化教育区、生活照料区、健康管理区、人文关怀区、托养护理区和运营管理区等功能区域,其中托养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。
  社区养老服务站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,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,应设置休闲娱乐区、文化教育区、生活照料区、健康管理区,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。
 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,与乡镇敬老院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料机构一体建设,应设置休闲娱乐、生活照料、托养护理、医疗康复等功能区域,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。此外,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村级互助养老点,应单独配置一定面积的专用养老服务用房。

       医养结合
       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%
       在医养结合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应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,开办乡镇(街道)养老服务中心,开设老年病区(床),构建医疗、康复、护理、养老、安宁疗护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;支持有条件的乡镇(街道)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、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,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。到2022年,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%。
      此外,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内设医疗机构医保报销门槛,将符合条件的乡镇(街道)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范围,完善协议医保控制指标体系和报销程序,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稳妥有序推进实施。每个区县至少建设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。
资金保障
       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
        在资金保障方面,《方案》提出,我市各区县要加大支持力度,将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,合理安排专项资金,将福彩公益金区县留存部分80%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、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,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,形成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”的保障格局。
       据悉,市级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,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,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,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,对每个乡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,并制定相应评估考核奖补办法予以实施。此外,市和区县两级应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,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,并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。
  此外,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方面,到2022年,我市将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主管、20000名养老护理员,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养老管理院长。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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